关于印发《呼市环保局“与环保同行,共建绿色家园”主题环保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1.11.2014  22:34

 

呼环通字〔2014〕83号   关于印发《呼市环保局“与环保同行,共建绿色家园”主题环保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环保局、局各科室、直属单位、相关部门: 现将《呼市环保局“与环保同行,共建绿色家园”主题环保知识竞赛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做好优秀选手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2014年4月18日   呼市环保局“与环保同行,共建绿色家园” 主题环保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举办全区环境保护知识竞赛的通知》(内环办〔2014〕82号)文件要求,为在我市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普及环保知识,引导动员公众践行低碳绿色生活,携手共建绿色家园,决定在我市开展“与环保同行,共建绿色家园”主题环保知识竞赛活动,选拔优秀选手推荐参加自治区举行的环保知识竞赛决赛活动,为开展好此次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竞赛主题: “与环保同行,共建绿色家园” 二、参赛范围: 市环保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旗县区环保局 三、比赛安排: (一)初赛: 1.准备和初赛时间: 2014年4月23日-5月18日 2.初赛方式: 市环保局及直属单位、各旗县区环保局、相关部门自行组织初赛,市环保局初赛活动由局宣教中心推荐人选。初赛试题从内蒙古环保厅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提供的《环境保护知识问答》中抽取,按照机关、学校和社区、企事业单位三种组别各选拔2名优秀选手参加呼市环保局组织的决赛。 (二)决赛 1.主办单位: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2.比赛时间: 2014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比赛方式: (1)呼市环保局按照各单位上报的优秀选手名单组织开展决赛。 (2)按照机关、学校和社区、企事业单位三种组别各选拔优秀选手一名,共选拔三名选手组成代表队,推荐参加自治区于6月5日举办的环保知识竞赛活动。 (三)竞赛规则: 比赛题型分为个人必答题、小组必答题、随机抽取答题三种类型,每代表队基础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通过竞赛增减。超过规定时间仍未作答不得分。 1.个人必答题规则。选手每人2题,每题10分,答对加10分,答错不扣分。选手按座位顺序依次回答,其他队员不得代替作答或提示,否则不得分。选手答题时间从主持人把题目读完说开始计时,回答每题不得超过30秒,超时不得分。 2.小组共答题规则。每队2题,每题20分,答对加20分,答错不扣分。答题时,每队选手可以讨论,由一名队员起立回答,其他队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作答。每题队内讨论时间和答题时间共计30秒,超时不得分。 3.随机抽取答题规则。由市环保宣教中心提供20 道备选题目,统一放在密闭容器中,由每队代表随机抽取一个题目,小组进行作答,答对加10分,答错扣10分,依次进行两到三轮。 4.附加答题规则(只限决赛):遇有两支以上代表队积分相等而影响晋级或获奖等次评定时,积分相等的代表队进行附加赛,附加赛依照随机抽取答题的方式进行,依次抽取作答,题型为10分、20分、30分,答对得相应分数,答错扣相应分数,各代表队视自身积分自由选题或弃选,相应答题时间不超过60秒、120秒、180秒,违者视为答错,直至决出名次。 (四)参赛要求: 1.各旗县区环保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竞赛活动方案,按照机关、学校和社区、企事业单位三种参赛组别,分别组织开展初赛活动,并做好活动过程记载。于5月18日之前将各组参加人数、优秀选手推荐表(见附表)、电子版和竞赛光盘上报呼市环保局环保知识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市环保宣教中心)。 2.参赛指定书目为《环境保护知识问答》。请各单位印发并组织参赛选手认真学习掌握《环境保护知识问答》题库知识,做好竞赛准备,积极参加预赛。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比赛的组织领导,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的效果,成立呼市环保局环保知识竞赛组委会。 组  长: 王  斌    呼和浩特市环保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幺红杰    呼和浩特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 狄瑞云    呼和浩特市环保宣教中心主任               王维俊    土左旗环保局局长               苗志明    托县环保局局长               常凤鸣    和林环保局局长               冯云峰    清水河县环保局局长               杜明君    武川县环保局局长               朱瑞祥    新城区环保局局长 李秀岩    回民区环保局局长 宝  音    玉泉区环保局局长 李成乐    赛罕区环保局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宣教中心,主任由市环保局副局长幺红杰兼任,副主任由宣教中心主任狄瑞云兼任,负责决赛选手选拔赛会务、组织制定比赛规则、对选拔选手进行指导,组织协调评审、表彰,并推荐呼市地区代表队参加自治区举办的环保知识竞赛决赛活动。 (六)表彰奖励: 呼市环保局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关于举办全区环境保护知识竞赛的通知》文件精神,好中选优,推荐6个优秀组织单位、30名优秀奖人员报自治区环保厅进行表彰。 优胜奖和组织奖由自治区环保厅知识竞赛组委员会统一颁发奖牌、证书和奖品,并在内蒙古环境保护厅网、内蒙古正北方网和《内蒙古环保信息交流》公布获奖单位和个人。 (七)具体要求: 1.各旗县区环保局、局直属单位、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本次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策划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努力提高环保知识的普及率和知晓率,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各旗县区环保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展各个阶段的工作,精心组织竞赛活动,认真选拔、上报优秀选手参加市环保局组织的决赛选手选拔赛,将推荐表(见附表)及电子版、比赛光盘于5月10-12日按时报呼市环保局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市环保宣教中心)。 邮      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4617812 联 系 人:市环保宣教中心   狄瑞云、康舒宁   附表:“与环保同行,共建绿色家园”主题环保知识决赛选拔赛选手推荐表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市委宣传部,局领导。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18日印发


附表   “与环保同行,共建绿色家园” 主题环保知识决赛选拔赛选手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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