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环保局深入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18.04.2018  11:12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部署和《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推动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协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市环保局联合市交管部门近期将深入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 进一步加强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验工作,对未经环保定期排放检验和无环保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市车管所将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二是 将加大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车辆的检查力度,对“冒黑烟”车辆和排放不合格车辆进行严厉处罚。 三是 联合市交管部门定期开展机动车污染道路抽检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加强对货运车、长途客运车、旅游车等柴油车的监管工作,并利用遥感监测车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