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11批省级生态文明乡镇技术审查专家组到怒江州集中审查申报项目

26.06.2017  17:07
      近日,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区创建工作,经怒江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办(州环保局)积极向省环保厅汇报协调,省厅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生态文明建设处、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组成技术审查专家组,到怒江州集中对9个申报为云南省第11批省级生态文明乡镇项目进行技术审查。怒江州环保局、四县市环保局、申报乡镇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申报乡镇汇报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情况,重点围绕生态创建情况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进行说明。其次,专家组成员对申报情况集中质询提问。之后集中审查乡镇申报材料,专家反馈审查情况。州环保局和省环保厅生态文明建设处参会领导分别就审查会作总结发言。   怒江州历年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创建工作,今年初在全州环保工作会议上重点要求四县市环保局提前谋划,重点发力,抓实申报前期材料。全州力争在“十三五”期间,60%行政村创建为州级生态村,80%乡镇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80%的县市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将怒江州创建为云南省政府命名的生态文明州,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创建水平。   截止目前,全州创建了9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4个省级生态文明村,115个州级生态村。下一步,怒江州将继续发挥良好的自然优势、环境质量、民族文化和区位优势,提高生态保护和生态创建思想认识,认真抓好四县市创建工作,为群众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来源: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