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牧业厅第九督查组对包头市家禽H7N9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

27.06.2017  16:02

  根据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开展全区家禽H7N9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查的紧急通知》(内农牧医发[2017]168号)要求,6月20-21日,自治区农牧业厅第九督查组对包头市本级及所辖的九原、青山区的家禽H7N9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以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包头市及所查区在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政府会议精神,疫情的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准备,活禽调运检疫监督等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

  通过督查了解到,包头市的各级政府和农牧部门高度重视家禽H7N9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农业部和自治区农牧业厅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尤其在防控经费落实、人员配备、各部门防控协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工作得力。针对包头市没有指定通道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实际情况,在高速和关键普通道路入口,设立临时检查站30多处,加强流通监管,防止外疫传入。同时加强监测流调、消毒等措施,使疫情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扩散、不蔓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肉食品食用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将发现的一些细节问题及时与当地农牧部门进行沟通反馈,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