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次会议部署推进水利改革工作

28.11.2014  17:51

 

会议会场

 

2014年11月27日,水利厅改革办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学习传达水利部深化水利改革座谈会精神、《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自治区经济生态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和专项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明晰有关处室承担任务的改革路径和方法,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并超前谋划了明年水利改革重点任务。水利厅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改革办主任生效友主持会议,厅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改革办副主任吴黎明出席会议,改革办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10月21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了深化水利改革座谈会,内蒙古等10个单位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交流改革经验。水利部相关司局就本司局承担的改革任务进展和工作思路作了发言,水利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部改革办主任周学文作了重要讲话,从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水利建设管理体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水权水市场建设、农业水价改革等5个方面阐述了改革了现状、问题和下一步思路。会议要求各单位在推进水利改革工作中,加强组织协调,全力推动;突出改革重点,力求实效;注重信息报送,交流经验。 会议传达了全区经济生态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和专项小组全体会议精神。根据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部署的《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工作方案,由我厅负责的改革事项有三项,其中,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和深化农村牧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进展顺利,可根据水利部的要求确定完成改革时间与路径,完成本年度改革任务;推进水资源资本化改革今年任务为年底前提交一份调研报告,目前改革办已草拟完成报告初稿,建议近期深入开展一次调研,形成有分量的调研报告。 会议指出,经与自治区经济生态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对接,由我厅牵头负责的健全水资源节约集约使用制度改革需要今年年底完成的事项有4项:印发《全区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已审查)、《自治区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及限排意见》(正在编制)、《内蒙古水资源保护规划》(正在流域汇总)和《自治区闲置取用水指标处置实施办法》(已报自治区政府),要求水资源处与内蒙古水利设计院、水文总局积极协调推进,力争在12月15日前报自治区政府。       会议强调,按照自治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改革经验总结交流工作的通知要求,水利厅各有关改革任务承担处室要认真总结水利改革经验做法,切实加强水利改革信息工作,对今年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经厅改革办汇总后,于2014年12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和有关典型经验报送部改革办。       会议要求,水利厅各有关处室要抓紧报送我区水利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水利改革试点计划。(潘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