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二连浩特市签署盟市旗县(市区)第二轮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任务责任状

12.04.2017  23:19

 

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二连浩特市签署

盟市旗县(市区)第二轮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任务责任状

 

3月3日,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韩泽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委托来到二连浩特市,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乌拉签署了《盟市旗县(市区)第二轮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任务责任书》。按照责任书要求,到2020年,二连浩特市将全面完成第二轮市志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任务。

此次签署的责任书是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6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内政办发[2015]141号)文件精神,确保按时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划的第二轮盟市及所属旗县(市区)蒙汉文志书和综合年鉴编纂出版任务。

2014年,市档案史志局启动了《二连浩特市志(2000-2010)》(二轮志)编撰工作,目前志书初审稿已经形成,正在报送锡盟地方志办公室和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进行审核。《二连浩特市年鉴(2017卷)》编纂工作已于今年全面启动,并于2月24日举办了全市年鉴编纂人员培训班,目前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已经开始供稿,计划于5月底完成征稿工作、年底形成初稿,并报送上级审核后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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