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局全面部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寄递渠道安保工作

23.05.2018  03:07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制定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寄递渠道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以及5月18日全行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上合组织峰会全区寄递渠道安保工作,内蒙古局于5月18日印发通知,全面安排部署全区峰会期间寄递渠道安保工作。同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从区局、盟市局、自治区企业总部、快递协会四个层次分别明确了峰会期间具体安保工作措施。  

  内蒙古局及时传达了中央和国家邮政局党组对上合组织峰会寄递渠道安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全区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寄递企业充分认识做好峰会期间寄递渠道安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最佳状态切实做好峰会期间寄递渠道安保工作,全力实现“四个严防”、“三个确保”。 

  此外,内蒙古局就做好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寄递渠道安保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高度重视峰会期间寄递渠道安保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全区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二是严格落实峰会寄递渠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执行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实名收寄三项制度。三是全力维护行业安全稳定,加强协作联动,加大执法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四是强化峰会期间寄递安全应急保障工作,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储备和应急培训演练,加强各环节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