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1.03.2018  19:31

   1.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老牛湾镇人大主席温盛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 2018年2月23日下午4时许,清水河县纪委监委明察暗访组发现温盛处于醉酒状态。3月7日,清水河县纪委决定给予温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月8日,清水河县纪委对老牛湾镇党委书记苏金亮进行了谈话提醒。

   2.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工信安监局局长吴铁山、调研员周立波违规使用两处办公用房问题。 吴铁山在未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况下,违规使用两处办公用房,一处面积29.5平方米,另一处面积21平方米。周立波在未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况下,违规使用两处办公用房,一处面积29平方米,另一处面积46.08平方米(与他人共用),同时周立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7日,包头市纪委给予吴铁山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周立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兴安盟扎赉特旗音德尔镇政府信访办主任褚兴会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 2017年7月31日,褚兴会在扎赉特旗鑫岩松饭店,分批次为女儿举办升学宴,招待亲属、单位同事和同学等,未设礼账,收取礼金1800元。2017年12月16日,音德尔镇纪委给予褚兴会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收取的礼金。

   4.通辽市科左中旗宝龙山动物防疫站职工孙泉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7年6月2日,孙泉私自驾驶单位车辆(车牌号为蒙GF1768)外出办私事,中午在宝龙山镇饮酒后驾驶该车辆回家途中与相向行驶的车辆相撞。2017年12月5日,孙泉因危险驾驶罪被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17年12月18日,科左中旗纪委给予孙泉开除党籍处分。

   5.赤峰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副所长焦文祥、范晓东借公务考察之机违规参观游览问题。 2016年4月,焦文祥、范晓东在公务考察活动中,参观游览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开封府等旅游景点,并报销相关费用953.9元。2017年12月1日,赤峰市纪委分别给予焦文祥、范晓东党内警告处分。

   6.内蒙古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兴安支队第六大队副大队长杨峰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1月1日,杨峰在阿尔山南加油站,以“兴安盟路政”名义用单位的加油卡(卡号为9130160001120354)为自己的私人车辆(蒙FWM997)加油,支付油费214元。2018年2月5日,内蒙古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兴安支队机关党委给予杨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哈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