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监狱细化管理确保特殊岗位工种罪犯规范上岗

20.11.2014  20:31

一是实行公开选拔制度。在特殊岗位工种罪犯使用、考核、奖惩、审批、轮换等环节,由监狱纪检监察室、驻狱检察室、狱政科等部门联合把关,全程监督。每一名特殊岗位工种罪犯,需经监狱纪检监察部门专门谈话教育。二是实行人员储备制度。凡是符合条件的罪犯均可以纳入特殊岗位工种人员库,各监区需要使用时,一律从人员库中随机抽选。三是实行年度测评制度。每年定期以监区为单位,随机抽取多名罪犯对特殊岗位工种罪犯逐个进行测评。按照综合表现设定“好、中、差”三类,凡被评定为差的罪犯,当即取消其特殊岗位工种资格。四是全面实施“三全”直接管理法,即罪犯活动的全部时间、全部场所、狱内全部特岗犯都纳入责任警察的管理视线,决不允许有一分钟、一个场所、一个罪犯漏管。五是严格落实民警“四长”管理责任制,即对每一名特岗犯都要落实分队长、楼层警长、监区长、业务科长承包管理责任制,每年签订责任书,把特岗犯改造质量与承包责任警察的绩效挂钩。六是实行定期培训制度。监狱每年定期对特殊岗位工种罪犯分批进行脱产培训,由驻狱检察室、监狱业务等部门领导授课,以提高特殊岗位工种罪犯的身份意识和履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