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举办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司改版)部署应用培训班

16.06.2017  13:34

 

  6月15日,内蒙古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司改版)部署应用培训班在呼和浩特正式开班。开班仪式上,自治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茂林作讲话,副检察长云晓主持。开班仪式以视频形式开到三级检察院。 

  李茂林指出,升级后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顺利实施,事关检察改革大局,事关改革落地见效,事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各级检察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修改后的系统应用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平台和发力点,动员各方力量,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升级后的业务系统在我区按期全面上线运行。

 

 

  李茂林强调,这次为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而进行的系统升级,是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升级,对现有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基础性结构作了重大修改和调整,新增了检察权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新模式、新功能、新模块。升级完善后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有以下特点:一是调整司法办案组织形式。系统实现了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组织形式,支持建立固定或临时的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案件。二是调整办案模式。系统落实了新的司法办案组织形式下的办案运行机制,实现了多人协同办案情况下多主体操作系统的需求,原在统一系统内有身份设置但无操作权限的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经过检察官授权,可以协助检察官操作系统办理案件,如书记员可以拟制文书、操作流程、填录案卡等。真正做到了各类人员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完善随机分案功能。系统对原有轮案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和完善,包括落实了案件直接分配到检察官不再进行组内二次分配;可以根据案件类别、案由、移送单位、案件特性等条件设定轮案规则,实现灵活设置轮案组的需求;支持检察长、副检察长按照一定的权重系数参与随机分案等。四是实现动态调整签发权限。系统使同一文书在不同情形下具有动态签发权,实现了检察官通过授权可以委托其他主体签发非决定类文书。新系统的部署应用,以软件的硬约束实现了改革措施的见实效。可以说,这个全新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辅助司法责任制改革顺利进行的“助推器”,也是检验改革措施是否落地见效的“试金石”。

  全区案管、信管业务骨干以及自治区检察院业务部门统一系统应用人员36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了现场培训,各盟市地区检察(分)院及基层检察院检察长、院领导、业务部门、案管部门、技术部门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了视频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