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扎实落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26.10.2015  16:25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精神,努力推进我区的依法治区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立足本职工作,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行政监督、提高法治意识和能力为着力点,坚持深化人社制度改革和法治人社建设相衔接,坚持立法、执法、守法、普法一体建设,加快形成完备的人社制度体系、高效的人社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人社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人社法治保障体系,为全面推进人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 以厅党组统一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厅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 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2015--2020年)》,从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对今后五年的法制建设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 三是 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认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政府令第209号),严格落实厅党组会议、厅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厅务会议、厅领导传签等集体决策制度; 四是 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履行职责。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报备率达到100%,推进公正文明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法律救济、回避等制度。 五是 完善学法制度。健全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建立完善厅系统学法用法制度,通过中心组学习、读书会学习、支部学习、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利用在线学习平台,把宪法法律和重要法规特别是部门法律法规列入在线学习必修课。加强学法用法的考核。 六是 加强依法行政的考核监督。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任务分工,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进依法治区2015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把2015年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单位,明确了牵头处室和配合单位,并且把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同时,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对“六五”普法工作和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验收和评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