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真清理党内规范性文件

09.04.2015  18:43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党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人社厅于3月16日下午召开了厅党组会,研究涉及人社厅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事宜。本次清理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是1949-1977年之间以自治区党委、党委办公厅形式制发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涉及人社厅的7件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在1959年-1977年间,经汇总厅内相关处室单位清理意见,上会讨论研究后,确定清理意见均为废止或失效。会后按要求将清理意见报送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