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十百千万”四项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19.12.2017  18:34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17年,自治区法制办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十百千万”四项活动,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十百千万”四项活动,营造了尊重法治、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年初组织开展“十百千万”四项活动以来,各旗县(市、区)深入挖掘工作亮点,踊跃参加示范旗县创建工作,“十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法治培训学习,听法治讲座,参加专题培训,积极出庭应诉,“百名领导干部进课堂”年度培训计划顺利实施;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踊跃参与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首届“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圆满结束;坚持选聘标准,严格选聘程序,“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选聘工作基本完成。年底,“十百千万”四项活动被评为“自治区2017年十大法治事件”之一。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一)“十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创建活动

2017年7月5日,自治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 创建工作方案》(内依法行政办发〔2017〕11号),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对象、内容和标准、创建方式、评估确认程序。目前,按照方案规定,已经有39个旗县(市、区)申报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创建材料。 一是 各盟市推荐27个:呼和浩特市2个(新城区、回民区),包头市2个(石拐区、土默特右旗),呼伦贝尔市2个(阿荣旗、鄂温克旗),兴安盟1个(乌兰浩特市),通辽市2个(霍林郭勒市、奈曼旗),赤峰市10个(巴林右旗、林西县、翁牛特旗、克什克腾旗、阿鲁科尔沁旗、敖汉旗、巴林左旗、喀喇沁旗、松山区、红山区),锡林郭勒盟1个(锡林浩特市),乌兰察布市2个(化德县、集宁区),鄂尔多斯市2个(伊金霍洛旗、鄂托克前旗),巴彦淖尔市2个(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阿拉善盟1个(阿拉善左旗),乌海市放弃申报。 二是 旗县(市、区)自荐5个,分别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包头市青山区、满洲里市、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察右后旗。 三是 自治区有关部门推荐7个,分别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市固阳县、呼伦贝尔扎兰屯市、通辽市科左中旗、二连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准格尔旗。

(二)“百名领导干部进课堂”活动

根据《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三年规划》(内依法行政办发〔2017〕18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积极开展“百名领导干部进课堂”活动,初步实现了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17年,各地区各部门积极组织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讲座,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组织219期,各盟市组织106期,各旗县(市、区)组织300多期,全区领导干部进课堂累计12000多人次。

(三)“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2017年7月5日,自治区法制办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区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方案>的通知》(内政法发〔2017〕65号),对竞赛试题、程序、规则、奖项的设置、宣传等工作做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从2017年4月份正式启动到10月27日举行全区总决赛,历时半年时间,完成了竞赛方案的制定、试题库编制、初复赛、总决赛等一系列工作。据统计,全区6000多个行政执法单位、12万名执法人员中,有1961个行政执法单位、7844人参加了初赛环节的比赛。自治区本级共36个单位组队参加初赛。从各盟市的组织情况来看,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乌海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通辽市、鄂尔多斯市等8个盟市按照自治区要求在规定的9月30日前内完成了本地区选拔代表队参加自治区决赛的工作。阿拉善盟、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等4个盟市也在10月13日前完成了比赛和名单上报等工作。兴安盟、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法制机构负责人带队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决赛,体现了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最终自治区人社厅等6支代表队进入总决赛,并由自治区人社厅获得冠军。首届“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成功举办,展现了我区行政执法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有力促进了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四)选聘“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活动

2017年4月28日,自治区法制办印发了《选聘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工作方案》(内政法发〔2017〕39号),明确了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和步骤。各旗县(市、区)按照《方案》要求,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着力点,牢牢把握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主线,坚持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任等选聘程序,严格组织选聘活动,全区共选聘了10326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

二、存在的问题

(一)“十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创建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多数地区对开展法治政府示范旗县创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开展创建工作认识不明确,上报的材料都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各盟市开展创建工作不平衡。一些地区申报材料停留在工作总结的层面,不符合创建活动要求;个别地区经过反复催促推荐上来一个旗县的材料,但申报材料内容远远不能达到创建活动的要求;乌海市放弃申报创建。三是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百名领导干部进课堂”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培训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各盟市、厅局在加强厅级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同时,需要加强处级以下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二是各盟市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所辖各旗县(市、区)的处、科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督促指导力度。三是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形式还较为单一,大多数还局限于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法治专题讲座的形式,需要扩大领导干部参加法治培训教育的活动方式。

(三)“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进展不够平衡。首届知识竞赛时间短、任务重,由于有的盟市法制机构不健全、主要负责人空缺、工作人员少,协调工作难度大、比赛场地落实困难、经验不够等因素,导致各盟市之间工作进展不够平衡、质量差别较大。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等地区参加初赛的盟市本级代表队或旗县(市、区)代表队远远低于全区平均数,行政执法单位参赛比例过低。二是工作要求把握不精准。一些执法部门没有很好地理解和把握自治区的要求,以致于出现个别执法单位违规组队的情况。三是对宣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一些盟市没有按要求报送比赛新闻短片,宣传工作相对比较滞后。

(四)“选聘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对无工作报酬的义务监督持有异议,对于监督职能、人身安全保障能否落实存在疑问,出现“咨询的多,报名的少”的现象。二是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选聘义务监督员是一项新的工作,人员分散,日常联络、开展工作难度相对较大,在知识培训、工作权限、安全保障、纪律约束、责任承担等方面需要制定更详细更完备的制度。三是义务监督员素质参差不齐。由于义务监督员面向社会选聘,其受教育的背景、工作经历、个人能力、认识水平不尽统一,特别是部分选聘人员缺少法律知识储备,容易出现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四是基层政府法制机构薄弱。由于基层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少,部分旗县(市、区)日常的法制监督工作无法开展,仅从选聘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单项工作来看,没有设立法制机构的地区选聘工作进度缓慢,甚至无人组织管理,工作相对滞后,没有取得预期效果。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十百千万”四项活动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方式、增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的重要抓手,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工作总体要求是:将“十百千万”四项活动作为今后两年政府法制工作重点任务,根据每项活动的要求和侧重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内容形式,加强督促检查,提升创建活动实效,将其打造成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精品工程、样板工程,使其真正成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助推器和助燃剂。 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要站在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开展“十百千万”四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推进四项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抓出特色、抓出成效。自治区法制办要将四项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列入今后两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十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创建活动,要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上取得实效。2018年,要全面总结、提升、推广2017年创建的10个示范旗县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做法,再持续推进两年,每年创建10个示范旗县。2018年组织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经验交流现场会,通过示范引领、经验推广,把典型树起来、把标杆立起来,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助推自治区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一是要突出地区特色。 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旗县创建活动的分类指导,做到各具特色、互不雷同、相互补充,形成不拘一格、丰富多样的示范创建工作格局。要细化创建内容和标准,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二是要严格创建要求。 邀请第三方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候选单位进行实地评估、核查、检验,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依据。根据第三方评估情况,自治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派出集中考评验收组对候选旗县进行实地验收,并确认最终示范旗县名单。 三是要及时总结推广。 要及时总结、提炼创建地区的先进经验,打造亮点,突出特色。通过召开现场会、调度会和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的先进经验进行深入宣传和推广,加强交流学习,强化检查督导,达到广泛宣传、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促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百名领导干部进课堂”活动,要在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上取得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三年规划(2017-2019年)》要求,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纲要》作为培训学习的重点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 一是确保培训覆盖面。 各级各部门要依托高等学校和其他各类培训机构,按层级、分批次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到2019年年底,完成所有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轮训工作。 二是丰富培训形式。 不仅要采取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专题讲座等常规形式,还要采取举办模拟法庭、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中心组集中学习法律、派遣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研讨班或座谈会、组织系统内法律培训、参加跨部门集中法治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教育,实现培训方式的多样化。 三是实行分级培训。 要结合实际,制定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自治区本级每年至少组织百名以上厅局级干部进入课堂进行专题集中培训,同时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强化对处级以下干部的法治培训。各盟市、旗县(市、区)要参照自治区的做法,分别对县处级、乡科级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各盟市特别要强化对旗县党政一把手的法治培训,全面加强培训教育,牢固树立法治信仰。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 各盟市要加强对所辖旗县的处级、科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的督促指导,提出改进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的方式和措施,努力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确保各级领导干部清醒认识“我是谁”,清醒认识政府的法律地位和权力来源于哪里,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要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取得实效。今后两年,要进一步扩大“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参与范围,三级法制机构 全系统组织 ,做到全区全部行政执法单位举办知识竞赛 全覆盖 ,全体执法人员 全参与 ,努力达到以赛促学、以学促用、以赛检验队伍能力水平的目的,进一步提升活动影响力,提高全区行政执法整体水平。 一是继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2018年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要自行组织开展本单位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竞赛,实现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参加竞赛全覆盖。各级法制机构督促指导本级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组织举办本单位竞赛,通过岗位练兵、大比武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律知识竞赛。2017年参加竞赛的执法人员可以作为学习培训的教员,带动其他执法人员学习,不断掀起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热潮,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开展执法相对人法律知识竞赛。 执法机关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法规政策宣讲,把行政执法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2019年,由相关执法部门组织工商、税务、住建、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药品监督、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群众关心的热点执法领域的相对人参加法律知识竞赛。通过竞赛活动,普及法律知识,不断提升行政相对人监督意识和法治意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三是继续加强宣传。 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的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以及相关活动,要及时上报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法制办将通过“北疆法制”微信公众平台或者自治区法制办门户网站加强宣传报道, 进一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

(四)选聘“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活动,要在形成监督合力上取得实效。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义务监督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奖惩,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日常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制定《全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义务监督员管理激励机制,规范义务监督员档案和工作台帐。按照“谁选聘,谁管理”的原则,旗县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建立义务监督员档案资料,形成花名册,建立工作记录制度,做到日常工作信息、人员档案规范化管理。加强义务监督员监督工作考评,工作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不履行监督义务的,要予以解聘。要及时梳理义务监督员的工作情况,健全培训、考核、奖惩、聘任和退出等制度机制,对义务监督员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的作用。 旗县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组织指导义务监督员关注“北疆法制”微信公众号。经自治区法制办认证后,义务监督员可以将平时监督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监督举报信息直接报送到自治区法制办,由自治区法制办收集记录后分派至事发当地法制办进行调查处理,相关法制办将调查处理结果回传给自治区法制办后,再通过“北疆法制”微信公众平台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义务监督员。自治区法制办将依托“北疆法制”信息平台,建立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信息平台,使之成为人民群众开展监督的“直通车”,及时向义务监督员反馈案件线索的处理情况,并定期通报各地区落实情况。 三是加强对义务监督员工作的指导。 旗县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畅通联系渠道,健全工作协调联系机制,建立工作会议、联合检查等制度,努力调动义务监督员积极性。要通过微信群、QQ群收集义务监督员相关意见和建议,加强日常联系。加强对义务监督员的学习培训和指导,通过专题培训、邀请参加案卷评查、召开监督员交流会、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参与行政执法案例讨论等方式,搭建工作平台,总结交流经验,及时解决义务监督员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鼓励义务监督员及时补位行政执法监督,形成政府法制内部层级监督与外部社会监督的合力,实现监督效能和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