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期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17.09.2016  05:07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刊物《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发布消息,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期任免一批领导干部。具体情况如下:

任命:

乌恩同志为内蒙古文史研究馆馆长。

(据内政任字〔2016〕95号)

免去:

张建华同志内蒙古文史研究馆馆长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6〕95号)

任命:

奇巴图同志为兴安盟副盟长。

(据内政任字〔2016〕96号)

免去:

王东伟同志兴安盟副盟长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6〕96号)

任命:

么永波同志为锡林郭勒盟副盟长。

(据内政任字〔2016〕97号)

免去:

郝秀川同志锡林郭勒盟副盟长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6〕97号)

任命:

郑俊同志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据内政任字〔2016〕98号)

免去:

铁钢同志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员职务,退休。

(据内政任字〔2016〕98号)

任命:

赵昉同志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据内政任字〔2016〕99号)

任命:

蒋国平同志为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据内政任字〔2016〕100号)

免去:

费纯林同志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退休。

(据内政任字〔2016〕100号)

任命:

杜延峰同志为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副厅级);

高娃同志为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冯立光同志为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郑兴旺同志为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渠怿凡同志为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巡视员;

刘满义同志为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巡视员。

(据内政任字〔2016〕101号)

免去:

杜延峰同志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6〕102号)

任命:

丛建华同志为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据内政任字〔2016〕103号)

免去:

丛建华同志自治区财政厅副巡视员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6〕103号)

任命:

王占国同志为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据内政任字〔2016〕104号)

免去:

胡文义同志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6〕104号)

任命:

张洪甫同志为自治区审计厅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据内政任字〔2016〕105号)

免去:

张洪甫同志自治区审计厅副巡视员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6〕105号)

任命:

李东升同志为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据内政任字〔2016〕106号)

免去:

李东升同志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职务;

王爱平同志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退休。

(据内政任字〔2016〕106号)

任命:

乌恩奇同志为自治区版权局专职副局长(副厅级)。

(据内政任字〔2016〕107号)

任命:

付振勇同志为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据内政任字〔2016〕108号)

任命:

塔娜同志为内蒙古农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据内政任字〔2016〕109号)

免去:

石磊同志自治区公安厅反恐怖总队总队长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6〕110号)

免去:

徐学玲同志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职务。

(据内政任字〔2016〕111号)

免去:

姚一凡同志自治区商务厅副巡视员职务,退休。

(据内政任字〔2016〕112号)

免去:

张肯发同志自治区统计局巡视员职务,退休。

(据内政任字〔2016〕113号)

免去:

白薇同志自治区旅游局巡视员职务,退休。

(据内政任字〔2016〕114号)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