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督办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业务经办工作

04.04.2018  21:52

为加快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保障退休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3月27日,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召开了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业务经办督办会。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韩树清,自治区人社厅党组成员、社保局局长张东风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本级42家工作进展慢的机关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经办处室负责人,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和社保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中央和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完成时限有着明确的要求。年内自治区党委政府还将按照中央的决定开展机构改革,如在此之前不能完成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就会直接影响全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集中精力把工作赶上来,共同推动改革任务按期全面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要全力做好各项经办工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6月底前实施到位。一要将经办人员配备到位,切实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二要转变工作观念、加强政策学习,切实把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做细致、做严谨、做准确。三要在规定的时限办完各项业务。基础信息申报工作不能晚于4月底,准备期业务不能完于5月底,养老金社保统发不能晚于6月底。

会议还通报了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办业务工作进展,对各单位基础信息采集申报、准备期业务办理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