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全面完成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三期建设工作

11.12.2014  16:29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内蒙古应于2014年底前完成纳入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建设8个城市的国控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建设工作。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任务,在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及各盟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共同努力下,在各部门的帮助下,已顺利完成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能力建设,包括新增点位的建设、环境空气监测系统的升级改造以及实时数据传输和网络发布平台的搭建,实现与国家监测网的实时数据传输。

  自治区纳入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建设的城市有8个,分别是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阿拉善盟,共21个城市国控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已于11月底前完成了仪器设备的采购、安装,站房的改造,联网硬件连接及软件安装,现已正式报送数据。

  至此,自治区纳入国家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12个城、44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已全部完成了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工作,开始实时发布PM 2.5 等6项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