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1.11.2017  02:47

李纪恒主持并讲话

  11月10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在呼和浩特闭幕。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主持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63人,出席本次全体会议的56人,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呼尔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梓、那顺孟和、王玉明、杭桂林、吴团英、李荣禧、廉素,秘书长孙惠民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白向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列席会议。

  11月10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记者 袁永红 摄

  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鄂尔多斯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决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自治区级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决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具体适用税额等建议〉的决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在完成各项表决事项后,李纪恒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要求。他指出,刚刚闭幕的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亮丽内蒙古作出全面部署。各级人大要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到人大工作中去,更好地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要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自治区工作全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纪恒指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将审议政府、人大和“两院”等各项工作报告,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工作作出部署,还将通过换届选举事项。各相关方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做好大会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大会顺利进行、圆满成功。(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刘晓冬 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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