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妇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交流经验 部署工作

27.02.2019  00:20
  2月25日,自治区妇联十一届六次常委(扩大)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第十届党委常委会第132次会议精神,总结梳理2018年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创新开展妇联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座谈讨论。自治区妇联常委、各盟市妇联主席和自治区妇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团体会员单位负责人等60多人参加了会议。    自治区妇联主席胡达古拉在讲话中指出,2019年,各级妇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事业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和全国妇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做好引领、服务、联系妇女工作,着力推进妇女思想政治引领、精准脱贫、创业创新、维权服务各项工作,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增强妇联组织活力,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妇女坚定不移跟党走、奋力建功新时代。   胡达古拉要求,各级妇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思想政治引领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自觉服从服务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团结带领妇女建功新时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注重”要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落地生根;坚持把联系和服务妇女作为工作生命线,扎实做好维权和服务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妇联改革,强化基层妇联组织引领联系服务职能,在全国妇联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推进新时代祖国北疆妇女事业发展,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妇女在“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新征程中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