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会 李佳主持并讲话

20.03.2018  07:03

  3月19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18年第1次集体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讨论贯彻落实意见。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李佳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王中和、董恒宇、郑福田、刘新乐、马明、常军政及秘书长魏军出席会议并发言。

  大家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给我区“量身定制”的行动纲领,对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内蒙古工作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历史意义。大家表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提升自治区政协履职工作水平。

  李佳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自治区政协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视关怀、充分肯定、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上来,坚定不移地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强调,要精准对标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总书记提出的目标要求、重要问题、重大任务,在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方面凝心聚力、献计出力。要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抓好学习培训,加强调查研究,勇于开拓创新,着力细化落实,推动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不断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确保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郭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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