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文物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14.09.2018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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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呼和浩特市召开文物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国务院领导关于文物安全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听取各盟市、相关部门落实全区文物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总结半年来的工作,分析研究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谋划部署下一步全区文物安全工作。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艾丽华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艾丽华指出,全区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安全有关精神,以及4月份全区文物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很多有效的办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从各地自查和自治区检查情况看,问题还有很多,隐患仍然存在,全区文物安全总体形势不容乐观,不能有麻痹思想。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文物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清全区文物安全严峻形势,深刻剖析文物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文物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把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艾丽华要求,要坚守文物安全底线,有效提升文物安全工作整体水平。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文物安全工作责任制;二是抓住改革机遇,全面提升文物安全监管执法水平;三是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文物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力度;四是强化法治保障,严肃文物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努力开创自治区文物安全工作新局面。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书记周纯杰代表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发言指出,当前在文物安全工作中存在部分地方政府保护主体责任履行不够、部分地区文物行政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区文物管理机构和队伍不健全、大部分地区没有建立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大部分地区文物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措施中,要努力聚焦文物火灾事故风险,聚焦文物法人违法风险,聚焦文物盗掘盗窃风险,构建文物安全监管机制。自治区公安厅、住建厅和部分盟市也作了工作发言和汇报。 

  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及直属文博单位负责人,以及各盟市分管盟市长、文化局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全区文物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9月13日,自治区文物局组织召开各盟市文化、文物局长参加的落实工作部署会,李鸿英副厅长要求各地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对全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法人违法案件、文物破坏案件、消防安全、文物经费使用、考古、申遗和博物馆等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落实,夯实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基础性工作,扎扎实实做好新时期的文物保护和文物利用工作。 

     

责任编辑:赵建华 高明博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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