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旅游局更名为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14.03.2017  18:37

3月7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复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并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成为全国第21个省(区、市)成立的旅游发展委员会。

据了解,自治区旅游局紧扣发展重点,转变发展思路,变革发展模式,加快发展阶段演进,逐步推动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全力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快速增长。2016年,旅游对自治区经济社会的贡献度显著提高,年接待旅游者9805万人次,同比增长15.2%;实现旅游收入2714.71亿元,同比增长20.3%;接待入境旅游者178万人次,同比增长10.7%;入境旅游创汇11.4亿美元,同比增长35.1%;旅游投资完成387亿元,同比增长16.5%。冬季旅游收入预计突破650亿元,同比增长30%。旅游收入对GDP的综合贡献率达到12.6%。

同时,内蒙古旅游品牌创建取得突破,满洲里中俄边境旅游区、阿尔山-柴河旅游区成功创建成为5A级旅游景区,五当召旅游区、阿斯哈图石林旅游区通过国家5A级景区资源评价,呼伦贝尔市与鄂尔多斯市成为首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稿源:大草原融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