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

19.12.2017  20:39

  12 月15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自治区工商局召开。召集人、自治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洁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召集人、自治区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林主持会议。自治区 发改委、教育厅、 司法厅、财政厅、 住建厅、商务厅、 文化厅、 卫计委、 新闻出版广电局、食药局、旅发委、 法制办、 网信办、通管局、 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检验检疫局、 银监局、 保监局、 邮政局、消协 等23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征求了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改草案)的意见。 

  会议指出,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是落实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求的生动实践,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能、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基础作用的客观要求,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自治区政府批准工商局牵头建立 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是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一件大事、一项突破,为深化消费维权部门协作提供了良好契机。各成员单位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充分认识保护消费者权益、改善消费环境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协同配合,认真落实职责任务,不断创新机制手段,努力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