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食药监函〔2017〕357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函

16.09.2017  05:4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

根据《关于对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等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调研的通知》(食药监法便函〔2017〕51号)要求,现将我局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等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情况

2015年从推荐的4家律师事务所选取律师参与我局的行政诉讼及民事合同签订等法律服务工作,为我局的行政管理和决策、行政诉讼和复议、重大规范性文件审核提供法律服务及专业咨询。2015年9月完成了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建立专门的法律顾问团,除聘任一名首席法律顾问外,还聘请了两名专职法律顾问。2016年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出具法律建议书20份,审查规范性文件8件,代理行政诉讼2件,参加行政处罚听证6件。2017年完成了与法律顾问的续约工作,目前,法律顾问出具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建议书共计22份,审查规范性文件7件,审查民事合同15份,代理行政诉讼2件,参加行政听证2件。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和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服务保障,为推进我局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6年我局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今年研究起草的《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将于近期出台。截至2017年6月底,我区12个盟市局均完成了法律顾问聘任工作,部分旗县也陆续开展法律顾问聘任工作。法律顾问的各项费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

目前聘任公职律师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法学专业的工作人员较少,每个盟市局、旗县局平均不足一个;二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较少,我区仅有7个盟市局具备符合公职律师的条件,且司法部门批准时间较长,导致公职律师工作开展不顺利;三是公职律师的经济、政治等各项待遇没有明确保障,特别是岗位津贴不能解决,且工作压力和风险却逐年增大,基层工作人员报考司法考试的积极性不高。

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程序工作情况

(一)有效归集涉企信息。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企业数据库,适时更新,动态归集。在自治区经信委“”中心服务器平台上开通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服务指南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统计分析报告等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公示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等监管信息。

(二)推行信息化监管。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逐步投入使用,可实现行政审批、远程办公、应急指挥、产品抽检、信息查询等功能,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行政许可实现了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等一体化功能,可通过自治区行政审批共享平台进行数据整合,实现自治区各监管部门间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检验检测信息共享。

(三)依法调整行政权力。依据新《食品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国家总局12部部门规章,对权责清单进行了修改补充调整。遵循权力法定、责任法定、追责法定的原则,及时梳理、调整、上报、公开了权力清单。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权力308项,其中行政许可23项、行政处罚260项、行政强制措施7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监督4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

(四)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相继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稽查工作通报制度和稽查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稽查执法办案通则(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等一系列制度,以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我局应参加2016年行政人员执法证换证考试153人,其中141人办理行政执法证,12人办理监督证;实际参加执法证考试122人,考试合格97人,不合格25人;2017年上半年组织参加补考,考试合格17人。

(二)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三级考试”考核制度。2016年,我局启动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稽查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当年全系统2405人参加考试,60分以上的2276人,占94.6%。2017年2月,又在全区12个盟市相继开展了食品药品稽查执法人员素质提升三级补考和二级考试,8月完成了一级考试工作。同时,实施了按级进入专家库的考核办法,通过三级考试的人员进入旗县(市、区)局专家库,通过二级考试的人员进入盟市局专家库,通过一级考试的人员进入自治区局专家库。

(三)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2016年10月18日至26日组成三个工作组赴6个盟市局、6个旗县(市、区)局、6个苏木乡镇监督所,抽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50余卷,以“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提高办案质量为目的,做到真查、严检、实评,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2016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并将发现的问题通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2017年又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考评工作,共抽查6个盟市14个旗县(市、区)执法案卷142卷,对案卷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和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四)组织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了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重点普法对象范围,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制定了2017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了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

(五)开展以赛学法。以“学法懂法守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主题,于2016年6月22日至24日成功举办了自治区首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自治区和12个盟市14支代表队参加了比赛,通过比赛锻炼了队伍,收到了以赛学法的良好成效。以“尚德守法,共享共治食品安全”为主题,于2017年8月21日至23日举办了自治区2017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对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法律遵循度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目前,正在代自治区政府起草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已征求两次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