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化防治的内蒙古实践

18.09.2017  16:26
        9月6日~17日,由我国首次承办的《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在内蒙古自治区召开,来自全世界196个缔约方代表齐聚鄂尔多斯,共商防治荒漠化大计。

        “鄂尔多斯库布其沙漠生态经济的发展模式和实践经验,应该广泛推广到非洲、中东、拉美等饱受沙尘肆虐的国家和地区,造福当地人民。”在大会上,联合国副秘书长、联合国环境署执行主任索尔海姆表示。

        荒漠化治理,世界看中国方案,中国有内蒙古实践。

        人进沙退  见证绿色变迁

        翠绿的樟子松挺拔矗立,杨树、柳树迎风摇曳,沙丘上,黄色的柠条花、粉色的杨柴花竞相开放……很难想象,这里就是距离北京最近的沙漠——库布其沙漠。

        过去的库布其风沙严重到什么程度?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霍洛林场护林员贾道尔吉介绍,风沙大时,一年要刮上七八十次沙尘暴。沙尘暴一来,黄沙笼罩整个村子,阳光都照射不进来。

        鄂尔多斯市是内蒙古乃至全国沙漠化和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毛乌素沙地、库布其沙漠占土地面积的48%,砒砂岩裸露区和干旱硬梁区又占到土地面积的48%,宜开发土地仅占4%。面对风沙干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的局面,鄂尔多斯市科学治理土地沙化、恢复植被,取得显著成效。2015年底,全国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显示,全市荒漠化土地面积比2009年减少318万亩,沙化土地面积减少25.8万亩,毛乌素沙害基本消失,库布其沙漠也趋于稳定。

        鄂尔多斯的荒漠化治理是内蒙古荒漠化治理的缩影。内蒙古是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集中和危害严重的省区之一,占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总面积的1/5。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始终将防沙治沙、改善生态环境作为重中之重。在内蒙古地图上,黄色中的绿色由一点点、一丝丝,逐渐变成一块块、一片片,荒漠化面积逐年递减,荒漠生态功能不断增强,演绎了从“沙进人退”到“沙退人进”的华丽转身。

        据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内蒙古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分别比2009年减少625万亩和515万亩。

        防沙治沙  构筑绿色屏障

        距离鄂尔多斯800多公里的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南沙梁,如今也是一片“绿肥黄瘦”的景象。

        今年已86岁的林场职工赵成祥很感慨:“这里以前全是沙梁子,不用说树,就是草也看不见几棵。因为风沙,我们搬了4次家。要是没有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这里的生态状况无法想象。

        老人提到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是全国林业生态重点工程之一。作为北方重要生态屏障,内蒙古的生态治理一直受到国家高度重视。依托“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内蒙古几乎所有旗县都披上了绿装。近10年来,内蒙古共计完成林业生态建设1亿亩,年均造林面积保持在1000万亩以上,累计造林面积居全国首位。

        在改善生态环境、构筑生态屏障中,内蒙古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不久前,《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发布,全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也已全面启动。

        据悉,内蒙古采用“政府联合企业”的办法,科学治沙,已经探索出适合内蒙古自然条件和气候特征的抗旱造林系列技术、干旱区节水造林技术和植物再生沙障治沙技术。这一生态修复的“内蒙古经验”,赢得了国际赞誉。

        目前,内蒙古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生态状况持续向好,全区近8000万亩农田、1.5亿亩基本草牧场受到林网保护,2.6亿亩风沙危害面积和1.5亿亩水土流失面积得到初步治理。

        人沙和谐  实现绿色发展

        10多年前,阿拉善左旗巴彦诺日公苏木苏海图嘎查牧民马忠强家草场退化,导致几百头牲畜牧草严重不足。和许多牧民一样,他不得不去外地谋生。再次回乡后,他发现,集沙生植物引种驯化、技术推广和旅游观光等功能为一体的阿拉善沙生植物园拔地而起。除了对梭梭、拐枣等固沙植物进行引种驯化,植物园还建起肉苁蓉种源基地示范区,带动牧户致富。

        马忠强等117户牧户加入当地沙产业合作社,如今大家的年收入最高可达20万元,是过去的4倍,日子越过越红火。

        既要避沙之害,还要兴沙之利。内蒙古通过发展林、沙、草产业,逆向拉动防沙治沙工作,既防治了荒漠化,也提高了农牧民的收入。

        目前,内蒙古已重点培育沙生植物种植与开发利用、荒漠和沙区旅游、节水灌溉和风能太阳能利用等6种类型的沙产业模式。全区现有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8家,自治区林业重点龙头企业82家,年实现销售收入36.2亿元。全区累计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567个,全区共开展林下经济面积1493.7万亩,参与农户达22.9万户,形成荒漠化防治与产业发展、农牧民脱贫致富良性互动局面。

        林、沙、草产业蓬勃兴起,开启了内蒙古治沙新动能。内蒙古坚持“谁造林、谁所有、谁受益”原则,鼓励和引导企业投资造林事业,调动社会参与积极性,涌现出亿利、东达蒙古王、蒙草抗旱等一大批造林绿化企业。

        财税杠杆  撬动绿色转型

        走进位于毛乌素沙漠腹地的内蒙古毛乌素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干净整洁,料场上堆放的沙柳、柠条等材料码放得井然有序,生产车间工人们紧张忙碌着。公司总经理陈玉川介绍说,他们是一家以沙柳、柠条等可再生资源为原料发电的新型企业。沙柳、柠条是防风固沙的优良树种,公司的生产进一步提高了这些树种的种植需求。目前,该企业已享受国家退税382万元,坚定了企业绿色发展的信心。

        据统计,仅2016年,鄂尔多斯市国税机关就累计为当地25户绿色能源企业减免税收8500余万元。在生态税收政策激励下,一项项绿色清洁能源产业坚实落地,一批批绿色企业甩掉思想包袱,成为鄂尔多斯市建设国家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的主力军。

        内蒙古绿色发展,得益于财税政策的支持。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内蒙古累计投入546亿元,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和公路、村屯、厂矿园区等区域性绿化工程;争取国家出台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将10.1亿亩可利用草原全部纳入保护范围,投入草原生态补奖资金300亿元,惠及146万户、534万农牧民。

        在增加财政支持的同时,内蒙古充分利用税收杠杆,通过限制和引导企业经营行为,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比如,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发挥资源税对自然生态保护的调节作用;通过开展专项政策辅导、绿色通道等服务举措,提高企业减免税办理效率;严格实施优惠政策落实“一体化”管理,加大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力度等。

        不久前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将发挥税收政策引导作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征环境保护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等。未来,税收将进一步发挥调节作用,助力内蒙古继续走好绿色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