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食药监函〔2018〕32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表彰参加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半决赛获奖选手的通报

26.03.2018  19:52

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关于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决赛有关安排的通知》(食药监法便函〔2018〕4号)要求,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半决赛(第一赛区)于2018年3月12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宾悦大酒店隆重举行。内蒙古自治区代表队由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志勇、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陶立玲、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罗姗姗、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何畔、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郭小燕、郭丽萍组成。经过赛前精心准备,内蒙古自治区代表队获得了二等奖的好成绩,每位参赛选手也分别获得了个人第二名的好成绩,为内蒙古自治区争得了荣誉。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在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半决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选手张志勇、陶立玲、罗姗姗、何畔、郭小燕、郭丽萍等6名同志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选手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珍惜荣誉,立足岗位,在工作中继续发挥好食品安全法律宣传员作用。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开拓创新,攻坚克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法治信仰、法治思维融入每一个执法者的血液中,真正成为学法、用法、执法和守法的模范,全力推动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