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食药监办科〔2017〕52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标准技能竞赛的通知

24.06.2017  03:41

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推动食品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提高各级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对食品安全标准的理解和执行能力,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标准技能竞赛的通知》(食药监办科函〔2017〕16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通知》(内食药监办科〔2017〕24号)有关要求,我局将在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全体人员。

二、竞赛形式

本次食品安全标准技能竞赛,分为规定形式竞赛和自主形式竞赛两个部分。

(一)规定形式竞赛

1.网上答题。要求系统内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全部参加,重在标准知识的应用普及。竞赛试题内容涉及食品安全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生产许可、监督抽检以及方法标准四个部分。竞赛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每人可进行3次答题,计最高分。食品安全标准技能竞赛试题见附件1。

网上答题平台网址:http://www.cnpharm.cn/。

2. 参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竞赛。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个人能力推荐1—2名监管人员参加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标处举办的集中培训班,根据培训情况选择3-5名监管人员组队参加总局现场考试。

(二)自主形式竞赛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标准培训、知识竞赛、辩论、技能比武等各种形式的活动,鼓励灵活创新。

三、进度安排

(一)规定形式竞赛阶段

1.7月30日前各单位按要求组织完成网上答题,并将答题情况于8月10日前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标处,届时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通报各盟市网上答题情况。

2.8月10日前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标处推荐参加现场考试的人员名单,9月中旬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集中培训班。

3.9月30日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推荐参加现场考试人员名单。

(二)自主形式竞赛阶段

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月30日前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活动方案,7月30日前自行组织辖区内自主形式竞赛,8月1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四、奖项设置与评定

本次知识竞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各省、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完成答题的人员数量比例和答题分数均值,并结合各单位推荐选手的考试情况,评选出5-6个优秀组织奖和20名优秀个人奖。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区系统内通报表扬获奖单位及个人。

五、相关要求

(一)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持有行政执法证的监管人员参加知识竞赛,确保应考尽考。

(二)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6月30日前确定一名活动联系人,报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标处。本次食品安全标准技能竞赛活动情况将纳入年终科技标准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联系人:苗培霖

电话(传真):0471-4507116   18147138506


附件: 食品安全标准技能竞赛试题.doc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