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再部署、再落实“十个全覆盖”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

21.11.2014  22:31

出席会议的厅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

于长剑副厅长讲话

会场

 

为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时完成饮水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按照戈锋厅长指示,11月12日,自治区水利厅在呼和浩特组织召开全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会议。水利厅副厅长于长剑对“十个全覆盖”饮水安全工程任务再部署、再落实,并强调,积极协调,按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抢抓工期,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跟踪督办,整改落实存在问题;加大力度,按时完成前期工作;改革创新,提升建设管理水平。 这次会议是在饮水安全工作进入攻坚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了解掌握各地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认识饮水安全工作形势,落实饮水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全力打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攻坚战,确保按时完成“十二五”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自治区“十个全覆盖”饮水安全工程任务。 会议突出了对形势的分析、对工作超前的安排,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于长剑副厅长在讲话中从全局的角度分析了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从贯彻国家的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的目标要求、回应社会的关注聚焦和实现群众的需求愿望四个方面,使与会人员充分认识到饮水安全工作政治敏锐性强、责任重大、时间紧迫,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会议实事求是,通报亮丑,有的放矢,直面问题,重在查找各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会议认真梳理指出了饮水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配套资金到位差、前期工作滞后、工程建设进度缓慢、工程整体配套不完备、建设管理工作粗放、“三项机制”不健全、新增人口解决难度大等7个方面突出问题,使各地深切感受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发展的不平衡性、地区间工作的差距性。 会议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要求各地突出抓好“配套资金落实、加快建设进度、整改存在问题、按时完成前期工作、提升建设管理水平、谋划“十三五”发展”等6个方面工作和任务,确保按时完成完成“十二五”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自治区“十个全覆盖”饮水安全工程任务。 水利厅农牧处处长王向东通报了全区饮水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赤峰市等4个盟市进行了典型发言,其余盟市和翁牛特旗介绍交流了情况。 全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的水务(水利)局局长、副局长、科长(主任)和翁牛特旗副旗长、水利局局长,自治区水利厅农牧处、办公室、计财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农牧处周东升提供∥李建国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