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代表团分组审议关于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的决定草案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 审议“两高”工作报告 石泰峰李秀领李纪恒傅莹发言

09.03.2021  21:10

  内蒙古代表团分组审议关于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的决定草案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  审议“两高”工作报告

  石泰峰李秀领李纪恒傅莹发言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戴宏  章奎)3月9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在驻地召开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审议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修改稿,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内蒙古代表团团长石泰峰参加会议并发言。副团长林少春、刘奇凡主持代表小组会议。大会法案组相关同志到会听取两个草案和草案修改稿审议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同志通过网络视频听取人大代表关于“两高”工作报告审议意见。

  石泰峰代表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成绩客观全面,部署工作精准务实,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有力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是政治立场坚定、彰显法治精神、展现司法担当的好报告,我完全赞成。一年来,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力保障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为更好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保障。全区各级审判和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两高”工作报告,不断提高司法质效,更好履行职责使命,推动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李秀领代表说,“两高”工作报告政治站位高,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体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赞成两个报告。2020年两院工作,一是体现强烈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上高度自觉,在保障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上不遗余力。二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公益诉讼检察、诉前检察建议、互联网司法和信息化建设等改革创新在不断完善中逐步释放积极效能。四是兼顾法理情,减少和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现象,既体现司法力度又体现司法温度。五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积极推进阳光司法,体现接受监督的高度自觉。

  李纪恒代表说,“两高”工作报告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分析问题法理清晰,部署工作措施精准,凸显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鲜明导向,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显著优势,是两个具有政治高度、担当力度和民生温度的好报告。

  傅莹代表说,“两高”工作报告内容详实、客观清晰,用数据支撑,用事实说话,紧贴群众需求,紧扣社会热点,切实体现了“两高”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

  林少春代表说,“两高”工作报告主题鲜明、求真务实,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客观实际,部署工作重点突出、扎实具体,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新期待,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往实处、往细处做,既体现法治力度,又传递司法温度,体现出强烈的使命担当和为民情怀,完全赞同。

  孟凡利代表说,“两高”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生动体现了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总结上一年工作脉络清晰、系统全面,介绍今年工作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展现了“两高”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完全赞同两个报告。

  刘奇凡、那顺孟和、乌日图、张建民、王波、李荣禧、奇巴图、马学军、杨宗仁、李琪林、于旭波、杨飞云、费东斌、王欣会、于立新、赵江涛、刘亚声、刘丽芬、李全文、孟宪东、冯玉臻等代表发言,完全赞成“两高”工作报告,并从不同角度提出意见建议。代表们一致赞成两个决定草案和草案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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