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县财政局五项措施认真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管和使用

15.12.2017  11:13

来源:财政部

为扎实做好2017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托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农民受益、规范管理、阳光操作、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采取五项措施认真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有力促进托克托县农村公益事业的快速发展,取得实质性效果。  

一是统筹使用资金。统筹与美丽乡村建设、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田园综合体、扶贫攻坚等项目相结合,做好有关预算编制、项目安排,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注重向较小自然村倾斜,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均衡开展。  

二是专款专用。此项资金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所规定的建设内容开展项目建设,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三是各级财政预算资金要足额到位,规范执行预算。托县财政局确保本级预算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足额到位,按照先使用旗县资金,再使用上级资金的顺序安排使用资金。  

四是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管理。托县财政局在资金额度内,加快项目的立项、实施,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执行预算,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  

五是做好资金清算工作。托县财政局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进行专账核算,将在下一年度对于资金结转、收入、支出、结余等结合项目申报进行资金清算。  

2017年,托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确定五个乡镇和一个管委会实施,涉及23个村委会,共计建设项目28个,项目总投资2191万元,其中村级自筹资金331万元,申请上级财政奖补资金1860万元。28个项目涉及村级道路硬化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安装照明灯项目、村容村貌改造项目等,坚持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自下而上民主决策的制度优势,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统筹用于改善村居环境,确保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稳步推进,最终实现共同脱贫致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