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托县财政局深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10.11.2017  18:50

来源:财政部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深入推进,达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要求,托县财政局采取三项措施深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改进评价工作方法。进一步优化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于托县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方面与上级部门存在差异,以前设立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都是参照上级标准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调整修改,但在实际评价过程中发现部分指标设置不合理,评价缺乏可操作性,托县财政局将结合评价反馈的问题对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优化完善,力争指标体系设立更加科学易操作。  

二是加大业务人员培训力度。继续加强全县部门、乡镇和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人员的培训,普及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知识,全面提升绩效评价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水平,为保障绩效评价工作的全面推进奠定基础。  

三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首先是与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督促预算单位进行整改,根据整改结果建立预算资金安排退出机制,做到政策有进有退;对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将缓拨或停拨预算资金。其次是与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相结合。对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导致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存在问题的,责成主管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及时采取措施,健全或完善相关制度、办法,规范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管理,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最后是与通报、报告和公开相结合。托县财政局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对取得的绩效、成功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向被评价部门进行通报,作为决策时的参考依据;按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探索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制度,以提高绩效评价结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