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局召开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动员大会

21.09.2017  17:41

张立忠副局长传达第二届中国质量(上海)大会和全国质检系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工作部署会精神,

对内蒙古质监系统下一步学习贯彻进行工作部署。


  2017年9月21日上午,内蒙古质监局召开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动员大会。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第二届中国质量(上海)大会和全国质检系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工作部署会精神,深入推动质量提升行动,动员全系统上下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明确方向,推动质监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这次大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自治区质监局机关会议室,在呼直属单位和盟市局设立了分会场。内蒙古质监局在呼的局领导,区局机关全体人员,直属事业单位领导主要负责人,盟市特检所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盟市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在呼直属单位、盟市质计所及特检所科级以上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冯晔副巡视员主持大会


  内蒙古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立忠传达了第二届中国质量(上海)大会和全国质检系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工作部署会精神,对内蒙古质监系统下一步学习贯彻进行了工作部署,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刻认识《指导意见》的重大意义,二是准确把握《指导意见》的丰富内涵,三是全面贯彻落实《指导意见》需要着力抓好九个方面的工作。


内蒙古质监局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动员大会主会场(一)


内蒙古质监局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动员大会主会场(二)


  冯晔副巡视员就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学习领会精神,二要研究落实措施,三要及时报送情况,四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