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食药监函〔2017〕464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方案》的函

06.12.2017  11:38

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照《关于认真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内信联办发〔2017〕3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方案》,现报上,请审阅。

专此致函。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4日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51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专题学习

组织信访干部进行专题学习,信访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讲解,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和出台的重要意义,全面掌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完善工作制度

根据《意见》精神,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信访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访工作办法》,细化工作要求,增强可操作性。

三、落实工作要求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应用信访信息系统及时、完整、准确录入信访信息,严格按照时限和要求转送、交办、办理信访事项,实现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全程接受群众监督。

四、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分级负责,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信访工作的归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承办信访事项的处室局和直属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做好信访工作。

五、强化法治宣教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扩大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把宣讲信访法律法规规章、告知信访权利义务作为接待群众来访的必要内容。大力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人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