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出通知要求:从严从实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

11.06.2018  22:35

   为扎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6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切实解决投诉反映的环境问题,确保转办事项办理质量,以不放过的精神和“不贰过”的态度,从严从实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

  《通知》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环保督察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忠诚、讲担当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环保督察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不放过的精神和“不贰过”的态度,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盟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要成立边督边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抓好调查处理和整改落实工作,能够立即解决的要立即解决,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提出整改目标和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严格按时间节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督察组交办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转办问题的查处,要以盟市、旗县两级为主导,严禁层层转办、层层下推。调查处理专题报告一定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对工程施工、生产生活服务业、养殖业、特色产业、工业园区、采石采砂采矿、城市管理、“小作坊”和“散乱污”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行业,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不得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既要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又要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影响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通知》要求,各盟市要加大对转办问题查处整改跟踪督办力度,特别是对重大问题,要由党政主要领导领办、督办,实行市级领导包案,实地调查处理,直至问题彻底解决。自治区成立由纪委监委、组织、督查等机关、部门组成的监督检查组,重点对信访举报问题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情况、禁止环保“一刀切”情况、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充分发挥问责的震慑作用,对群众信访举报属实的环境问题,要依法依规坚决查处到位,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该追责的追责,该法办的法办;

    对边督边改过程中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和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地区、部门、单位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倒逼责任落实和问题解决。

  《通知》强调,针对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各盟市要举一反三、全面摸排,立行立改、持续整改,防止“一阵风、运动式”,推动环境问题整治常态化、长效化。要结合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抓源头、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各盟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信息公开载体和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公开督察组交办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特别是对典型案件的查处整改情况,要第一时间详细报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记者 梁亮)

    原标题: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

    要求以不放过的精神和“不贰过”的态度 从严从实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