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8.11.2014  17:17
 

林业厅政府网11月28日讯   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地提出了要划定生态红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今年以来,通辽市紧紧围绕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下大力量做好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建设美丽通辽,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改善“三生统一”步伐,为通辽市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动力。

2014年,通辽市按照上级的要求部署,制定了《2014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认真做好通辽市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组织生态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绘制涉及6个旗县市区、面积约9743平方公里土地的20个项目、近100个区域的矢量化图形,完成通辽市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涉及区域的资料收集及上报工作,为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提供详实资料,为下一步划定通辽市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工作奠定了基础。

积极开展创建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全面实施了以“农村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农牧民生活质量,提高村民环境保护意识”为主要内容的生态乡镇创建活动,不但提高了广大农牧民的环境素养和环境参与能力,而且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切实加强农村牧区生态保护,提高农牧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年9月,库伦旗额勒顺镇、六家子镇、茫汗苏木和奈曼旗白音他拉苏木被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荣誉称号。到目前为止,通辽市已创建各级生态乡镇25个,其中:国家级9个、自治区级16个。各级生态村94个,其中:国家级1个、自治区级12个、盟市级81个。

与此同时,通辽市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经过有关部门努力,罕山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双合尔湿地晋升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全市自然保护区信息管理系统。开展了全市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将通辽市43个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调查与评价全部文字、图片及影像资料全部录入电脑。开展了全市各级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对保护区内的乱牧、乱垦、乱砍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严格进行查处,特别是对那些生态敏感地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群众信访投诉环境问题较多的自然保护区进行重点检查。对管理不善、保护不力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到目前为止,通辽市经环保部备案并在网上公布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有43处,面积4900.77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