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民委对全市市面蒙汉文并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09.08.2016  17:41

2016年是建党95周年,也是《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11周年,为进一步加强通辽市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管理,促进全市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的规范化、标准化,通辽市民委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市8个旗县市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主要采取实地查看牌匾形式,重点检查窗口服务行业、商铺牌匾、商业广告、宣传标语和辖区内的部分旅游景区、重点集镇以及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两侧各种牌匾蒙汉文并用情况。

一是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审批工作越来越规范化。霍林郭勒市民宗局为全市签订《社会市面蒙汉文广告牌匾制作责任状》的户外广告牌匾制作企业免费安装了蒙文软件,在网上进行免费翻译和审核工作,制作企业只对系统翻译审核文稿直接进行设计、制作即可,不必再为错译错拼乱译写担忧,达到了民宗局和制作企业提高效能的双赢目的;奈曼旗民宗局和城建局联合办公,第一时间准确无误的翻译户外广告牌匾内容,从而杜绝了社会上乱翻译的现象;科左后旗民宗局入住行政服务大厅,专门设立翻译服务窗口,通过与工商部门联合,从源头上杜绝了新悬挂的牌匾中出现蒙汉文书写不规范现象,减少了执法监察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推进苏木乡镇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库伦旗民宗局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和通辽市《立面改造》工程的契机,结合实际工作,对各苏木乡镇的市面、道路交通的各种广告牌匾进行了统一的整改,额勒顺镇、茫汗苏木、六家子镇等民族地区所有户外广告牌匾已经达到了自治区达标要求;霍林郭勒市民宗局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通过项目资金的投入,河日木特等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的室内室外的所有牌匾已经达到了“三率”要求;同时奈曼旗、扎旗、科左后旗、科区民宗局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推进了各苏木乡镇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

三是广泛宣传教育,拓宽政策法规的普及及渠道和范围。通辽市民委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宣传月,在《通辽市日报》、《通辽广播电视台》分别全文(蒙汉文)刊登和播出了《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的通告》;各旗县市区民宗局和开发区党工委,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采取电视讲座、知识问答、张贴标语、报刊刊登、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宣传了民族政策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强化执法职能的整体合力。通辽市民委结合市委、政府“双城同创”工作要求,会同市住建委、公安局交警支队、工商局、交通局、通辽广播电视台、科区民宗局、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主城区和开发区的“七街七路”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经过1个月的联合执法,共发现不规范牌匾3500多块,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883份、市政府通告3500多份,拆除不合格牌匾88块;扎鲁特旗每年召开一到两次专门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会议,开展2次以上联合检查,旗委、旗政府派出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霍林郭勒市结合开展的城市管理年活动,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市民宗局会同规划、综合执法、工商、公安等部门历时2个月时间,全面排查主城区主要街路、小街小巷、各园区企业、各住宅小区、房顶大字、敬天主广告等蒙汉文并用情况,对未达到“三率”要求的广告牌匾下达了480份限期整改通知书,集中整改各类牌匾350余块,整改率达到70%以上。五是加强对牌匾制作企业的管理。奈曼旗民宗局对全旗境内所有制作点负责人签约《奈曼旗制作户外广告牌匾工作责任状》,从而监督和督促了各制作点制作牌匾工作,达到源头治理目的。科左后旗民宗局、扎旗民宗局不定期的检查全旗范围内广告牌匾制作企业,及时掌握社会市面用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正,避免不达标的牌匾上社会市面,制定奖惩制度,提高广告牌匾制作积极性,同时严惩违反规定的制作企业;霍林郭勒市民宗局推行“一票否决制”,制作企业凡自身门头广告牌匾不合格、不规范的,一律取消其制作资格,年度综合考核,对并用率、合格率、准确率达不到95%的,一律取消制作资质和联网义务翻译业务,限定制作企业3个月的整改期限,整改到期由制作企业向民宗局重新申请通过后方可开启联网翻译服务。

今后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宣传力度。加强党的民族语文政策和国家有关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认识。二是增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必要性的认识。大力加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在认真落实好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的基础上,协调住建、民族事务、规划、交通、公安、文明办、宣传、工商、新闻媒体等部门,形成监督合力,使《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在我市得到高效全面贯彻落实。三是要达到自治区验收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辽市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要求,全市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务必年底前要达到自治区达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