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部分退役士兵可补缴社会保险

24.07.2019  00:00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张昊文)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切实解决好我区部分退役士兵未能及时参加社会保险问题。

  需要参加社会保险或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退役士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退役证明,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登记军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原安置单位存在的,退役士兵将所需材料提交原安置单位;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提交给主管部门。原安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收齐材料后,交到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的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其他情况的,由退役士兵将所需材料直接提交原办理安置手续层级的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自治区退役士兵提出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