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表彰全国非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内蒙古自治区1个集体和3名个人进入表彰名单

04.06.201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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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旅非遗发〔2018〕20号),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进一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经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荣获先进集体,阿拉善长调民歌传承人巴德玛、呼和浩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吴和义、鄂尔多斯短调民歌传承人哈勒珍荣获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赵建华 高明博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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