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社保兜底守住精准扶贫底线

13.03.2018  15:21

  记者从自治区扶贫办获悉,近年来,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通过实施“救急难、托底线、可持续”的社会救助政策,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精准发力,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保障网。

  在保持分散供养标准高于当年农村牧区低保标准的基础上,该旗逐年提高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标准,2017年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80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940元,农村牧区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7500元。该旗还将204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民政救助和健康扶贫保障补助金政策兜底服务。

  该旗还制定《鄂伦春自治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有效地保障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了临时救助制度的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记者韩雪茹)


内蒙古提高城乡低保保障平均标准
内蒙古提高城乡低保保障平均标准 2018-0扶贫办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