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吴铁城副厅长带队考评通辽市司法行政工作

31.01.2018  02:51

1月25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铁城率领自治区司法厅第三考评组对通辽市2017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绩效考评,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贺海东,市人大副主任李志刚,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岿松,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闫佩林等领导陪同调研检查。

考评组先后实地察看了扎鲁特旗司法局、旗社区矫正中心、旗法律援助中心、旗公证处和香山司法所,调研了通辽市开发区典鉴律师事务所、沈铁河畔小区法务室、通辽市司法局机关、“通辽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通辽市司法局信息监控指挥中心,仔细查阅了通辽市司法局工作档案台帐和印证材料,认真听取了通辽市司法局2017年度重点工作和亮点工作汇报。

考评组总体认为,通辽市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成绩突出,亮点工作十分明显,特别是基层司法所等级化建设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扎实稳步开展,司法鉴定管理规范有力,干警队伍建设呈现出新风貌。同时指出,通辽市司法局要进一步在公共法律服务的深入推进上下功夫,积极融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整体入驻,探索建立值得推广的公共法律服务试点模式。

吴铁城副厅长对通辽市司法行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一是通辽市司法行政工作政治站位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拓展法治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基础性作用,特别是在蒙汉双语法律服务上,做出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实践,实现了通辽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快速发展;二是市委、市政府支持力度大。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在解决人员编制等方面给予较大倾斜,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打造“五个过硬”干警队伍措施得力。抓班子、带队伍成效明显,整体学习氛围浓烈,队伍精神风貌良好,在开展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能够在通辽市的扶贫攻坚工作和“双城”创建工作中,发挥优势,主动作为,并取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充分体现了司法行政工作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司法行政工作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表现。

吴铁城副厅长对通辽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殷切希望,指出通辽市是我区民族代表性地区,蒙古族人口聚集,地缘辽阔,农牧业发达,地理位置辐射东北、华北,是自治区东部的重要窗口,司法行政系统担负的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大有可为,通辽市司法行政工作要重点把握矛盾变化,切实找准结合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落实好张军部长“讲政治、抓业务、促改革、重自律”的重要指示,切实把通辽市的公共法律服务做好、做强、做出特色,使人民群众对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最后,闫佩林局长代表通辽市司法行政系统作表态发言,表示一定严格贯彻落实吴铁城副厅长的工作要求,按照考评组的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找准司法行政机关新的目标定位,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纲,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现纲举目张,协调发力,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努力为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