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成效显著

27.07.2018  13:42

        近年来,阿拉善盟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工作保障,妥善调处婚姻家庭纠纷,积极开展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知识咨询服务活动,帮助当事人排除各种婚姻、家庭危机,有效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安全稳定。2016以来,阿拉善盟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婚姻家庭纠纷2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74%,有效预防了婚姻家庭纠纷领域“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一是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阿拉善盟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主动对接各级妇联组织,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入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领域,依托盟、旗(区)、苏木镇妇联组织建立三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推进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基层联动的原则,通过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和加强节假日信访值班接待等工作措施,确保基层家庭和谐稳定,推进全盟平安创建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建设。联合妇联、综治办、法院、公安局、民政局制定《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院、司法、妇联等联动化解、集中化解,主动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和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建立各类调解主体有效互动、相互衔接的长效机制。发挥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力军作用和嘎查(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作用,发动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嘎查(社区)网格管理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建档立册,准确掌握本辖区内婚姻家庭纠纷情况。

        三是加强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采取全面排查、分类施策、专项治理的方法,以预防化解易引发“民转刑”婚姻家庭纠纷为重点,坚持排查化解为主、源头预防在先的原则,全面排查化解婚姻家庭纠纷。重点对婚姻关系、抚(扶、赡)养关系发生变动的、发生遗产继承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有留守妇女儿童的、流动人口的家庭及贫困家庭,有家暴情形的,有吸毒涉邪教人员和赌博人员的、有刑满释放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有因婚姻家庭关系涉法涉诉的、有恋爱纠纷以及存在邻里纠纷的家庭进行拉网排查和跟踪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