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妇联召开《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

01.12.2018  09:12
              为推进我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做好《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修改工作,11月30日,自治区妇联与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党委政策研究室等相关单位的10余名专家、学者、律师共同成立了《条例》修法专家组,确定了专家组职责任务,召开了《内蒙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专门就《条例》的修改工作听取专家意见建议。自治区妇联权益部负责人主持座谈会,介绍了《条例》的修改背景、联合调研组执法调研情况及立法进展。自治区妇联副主席郑剑虹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专家们普遍认为《条例》的修改意义重大,不仅是我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区工作大局的需要;《条例》修改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专家们表示要借鉴经验、贡献智慧,积极参与配合调研工作,不断细化、充实、完善《条例》内容。
     
        座谈会上,专家们讨论严肃而热烈。宏观层面上,专家们从条例的整体框架、可操作性、创新性、地方特色、民族特点等方面畅谈了意见建议;微观层面上,专家们从条例的内容、部门职责、与上位法的衔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妇联将认真吸收专家们在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在遵循宪法法律的基础上,细化完善我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形成接地气、能管用、有“牙齿”的草案文本,努力实现地方立法质量由“有没有”向“好不好”升级,由“有法可依”向“良法善治”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