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活动的复函

06.03.2018  01:31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

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食品安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与时俱进提出了一系列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论断,为我们做好新时代食品安全工作明确了行动指南。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活动,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好食品安全这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作为国家“一带一路”沿线枢纽城市和自治区对外向北开放的重要口岸城市, 近年来二连浩特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四有两责”要求,不断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逐年增加监管经费投入,食品安全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大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企业负责、媒体监督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切实提升了食品安全工作水平。2016年、2017年连续在锡林郭勒盟行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评议考核中名列前茅,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保持了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2018年你市十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确定为当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重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为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活动注入了活力和动力。

经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你市提出的从2018年开始在本市启动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活动。希望你们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切实履职尽责,以更有效的监管、更严格的执法、更完备的制度、更坚定的勇气,大力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创新。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迎难而上、奋发进取,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扎实推动本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为早日建成“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