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环保局对齐鲁制药和阜丰集团两家企业 环保工作进行督察调研

15.10.2017  09:33

 

 

为全面落实《2017-2018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呼和浩特市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要求,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和环境安全,10月10日,呼市环保局局长东升一行对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环保工作情况开展督查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对企业的中水回用项目、污水处理站、肥料车间和提取车间等进行实地调研,同时现场听取各单位的工作汇报。

东升同志对企业目前在环保方面所做工作和各种努力给予肯定,同时指出,企业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进一步加强环保意识,落实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安全环保生产,在发展的同时要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呼市环保局东升局长督察调研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

呼市环保局东升局长督察调研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东升同志在调研时强调,按照市政府十九大期间呼市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和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危险废物管控,全面监督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落实。

东升同志在调研时指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落实环保监管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把握秋冬季采暖期燃煤量增加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大,易发生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保障难度大等严峻形势,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围绕环境执法重点,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重点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涉气企业进行整治,尤其要督促高架源企业做好环保设施的运维,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认真履行责任,强化监督问责,在对企业的日常监管过程中,认真落实督察、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切实将压力层层传导到位,对工作落实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任务目标的,依法依纪进行处理,确保十九大期间和今冬明春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和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