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讲义气借车 一个无证驾驶被查 结果两人双双被罚

10.12.2014  10:47

为让朋友挣点零花钱,把车借给朋友开,没想到刚刚上路不久就被交警查获。12月8日上午,新城区交管大队四中队民警查获一起驾驶证吊销驾驶营运出租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郑某和把机动车交给他的好友朱某均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当日10时左右,正在兴安北路华联超市门口疏导交通的四中队民警看到,从路口北侧驶来一辆黄白相间的出租车在道路中心停车载客,民警准备上前对该车辆的行为进行教育,没想到出租车司机看到民警走来立刻加速启动,不顾正在过马路的行人,闯红灯冲向下一个路口。民警见此情况预料该车一定有隐情,随即呼叫沿线执勤民警对该车进行拦截,当出租车行驶到鼓楼桥立交桥附近时,民警在一位私家车主的帮助下,将这辆出租车逼停。民警立即将驾驶人郑某带至交警岗亭作进一步处理。

据郑某交代,他本人有一个D本驾驶证,但是去年已经吊销了。今天运营出租车的好友朱某家中有事,二人关系不错,于是朱某就把车交给他,说是让他挣点零花钱,没想到刚刚开出来钱还没挣到就被查住了。

据新城区交管大队四中队中队长杨浩介绍,这次查获的车辆涉及两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首先是驾驶人郑某涉及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郑某将受到2000元罚款并处1至15日的行政拘留。其次就是他的好友朱某,因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依据相关法律将受到1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朱丽华 杜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