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阿盟国税万余户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红利
2014年,阿盟国税系统牢固树立“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再困难也不能在落实政策上打折扣,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思想,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政策红利不折不扣惠及纳税人。
一是持续广泛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 通过税务网站、微信群、通告栏张贴公告和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多渠道、多平台、多视角向该辖区纳税人广泛宣传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动态,同时通过纳税人学堂采取不同形式分规模、分行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培训,解读政策依据、享受条件和报送资料及程序,使纳税人明明白白,充分享受政策调整带来的红利。
二是 不断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备案类、报批类优惠所需资料及时性等制度规范;规范和简化出口货物退(免)税办理程序,开通网上远程申报系统,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提高出口退(免)申报、审核、审批和退税进度;规范和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简化办税流程,推行免填单服务、网上办税服务,积极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使纳税人报送资料、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和办税时间都有大幅减少。
三是严格把关加强政策执行的督促检查。 认真梳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加强对减免税信息的动态监控管理,走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核实受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与其所提供税收优惠减免税资料是否相符,对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停止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保证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将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列入绩效考核事项,增强基层税务机关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力,确保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据统计,2014年,阿盟国税系统共办理各项税收减免退18,435万元,占各项入库税收的9.26%,惠及全盟11138户纳税人。其中,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和销售农产品等纳税人累计减免退增值税11,575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 5443万元,小微企业及个体户减免个税351万元,办理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10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