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内蒙古540多万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获得救助

23.01.2015  22:09

  原标题:去年,全区540多万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获得救助

  家住呼和浩特市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二毛小区的王惠君和爱人多年前下岗,一直靠四处打零工为生。年迈的老母亲和智障的哥哥需要照顾,儿子念大学也需要钱,王惠君一家的生活捉襟见肘。2010年,考虑到他家的特殊情况,办事处为他们申请了低保,每个月540元的低保金虽然不多,但也为他们减轻了不少负担。

  不幸的是,2012年,王惠君患上了食道癌,高额的医疗费让这个家庭难以为继。王惠君申请了大病医疗救助,没过多久,7300元的救助金就领到了手。2013年,王惠君癌症复发,住了2个月医院,民政局又为他发放了21000元大病医疗救助金。现在,王惠君一家的低保金也从当初的每月540元一路涨到了1400多元。“生病后我就不能去外面打工了,专心照顾起母亲和哥哥,爱人也50多岁了,只能打打零工,好在每个月低保金也不少,生活是不成问题。”王惠君说。

  近年来,全区困难群体享受到的养老、医疗、低保、教育、住房等惠民保障政策越来越多。2014年,全区保障的各类困难对象和特殊群体达540多万人,其中像王惠君这样的城乡低保对象达到193.5万人,农村牧区五保对象8.8万人,受灾群众320万人,低收入高龄老人11.2万人,重点优抚对象、城镇“三无”人员、“三民”对象、孤儿共9.8万多人。累计实施医疗救助133.7万人次,临时救助5.15万户,将12.2万个城镇困难户纳入住房保障,对16.7万个农村牧区困难群众的危房进行了改造,有105.3万户农牧区低保、五保对象家庭享受冬季取暖一吨煤救助。

  在救助面不断拓展的同时,各项救助水平也得到新的提升。2014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472元,较上年提高6.3%。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达到年人均3229元,较上年提高9%。农村牧区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城镇“三无”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孤儿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三民”对象生活补助标准也不同程度提升,患重特大疾病困难群众人均住院救助水平达到2466元,低保边缘群体临时救助水平达到户均1087元,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记者 霍晓庆 通讯员 李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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