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化”建设为引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19.02.2017  18:12

马永胜

  《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是指导我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建设“五个过硬”政法队伍总要求,着眼于解决当前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学习贯彻好《意见》,对于加强新形势下检察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完成好党交给的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要以学习贯彻《意见》为抓手,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各项建设。

   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和目标要求

  《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强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将“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来加以认识和强调,更增加了我们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增强“四个意识”,从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职业保障体系建设等五个方面紧抓不放,举纲张目,不断健全和贯彻落实相关制度机制,坚决贯彻“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和“五个坚持”基本要求,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加强。要压实各级院党组,特别是自治区院党组的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推进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以自治区院在全区推行的抽样评估方法和开展的为期三年的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为载体,查找、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在素质和能力上下功夫,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检察队伍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铸造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以党建带队建,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实际行动彰显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检察人员要把加强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作为队伍建设头等重要的任务来抓,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不断增强党章意识、党员意识,做到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要提高理论武装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政治轮训,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党组中心组学习,抓好面向全体党员的经常性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通过自我学习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加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经常性学习教育和定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打造政治过硬的检察队伍。

  二是强化能力和业绩导向,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要聚焦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的短板和弱项,进一步落实岗位素能标准,健全检察人员司法业绩档案、教育培训档案,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绩效考评体系,构建素能培训、业绩考核、选拔任用“三位一体”管理机制,在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荣誉激励等方面全面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在深入推进改革的背景下,要进一步完善检察官遴选、选任制度,建立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不称职退出机制,健全从检察官助理中选任检察官制度,加快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

  三是坚持教育熏陶、模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加强职业精神培育。重点是要把握时代要求,加强职业伦理、司法良知教育,积极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健全检察职业道德监督评价机制,促进养成崇尚法治、恪守良知、客观公正、理性平和的检察职业品格。建立健全检察职业荣誉制度,加强先进典型培树宣传,探索实行荣誉退休制度,增强检察人员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大力推进文化育检,繁荣发展检察文艺,深化检察文化建设示范活动,为检察事业发展注入精神动力。

   在队伍管理制度机制上下功夫,打造责任过硬的检察队伍

  要加强检察干部队伍的培养、使用、管理,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使队伍敢于负责、善于作为、责任过硬,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一是完善权责清晰的司法责任体系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要明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个岗位的司法权力、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各个岗位、每位人员的权力和责任。要加强监督制约,统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运用案例指导、案件质量评查、司法业绩考核、错案责任倒查等制度机制,推动全员全程办案质量效率监管,建立健全与检察权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要推进统一业务系统的升级完善和功能拓展,实现司法办案全程记录留痕,把制度要求转化为流程硬约束。要严格执行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以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制度,完善检察人员社会交往行为规范,切实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笼子。要深化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建好新媒体网络监督平台,构建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新机制,以公开强监督促公正。

  二是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机制,使检察人员敢于负责。目前,自治区三级检察院已经全面推开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要继续推进以员额制检察官为核心的检察人员的分类管理,积极落实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方案,完善检察辅助人员职务序列,完善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落实检察官逐级遴选、检察官职业回避和管理考核制度,健全以履职情况、办案数量、办案质效等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要积极推动协调,深化检察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把中央出台的职业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好,调动检察机关内部不同类别人员的积极性。要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探索建立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健全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织密检察人员依法履职的“保护网”。

  三是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严于追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责任追究制度、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严肃责任追究,对出现故意或者过失导致错误的,真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树立司法威信。健全违纪违法线索受理、调查、反馈、追责机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一案双查”,完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集中通报、公开曝光制度,健全落实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和警示教育机制,营造全面从严治检的浓厚氛围。

   在纪律和作风建设上下功夫,打造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各种制度规定,加强纪律规矩经常性教育,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不懈狠抓正风肃纪,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机制、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机制和群众满意度定期调查机制,完善落实司法监察和检务督察机制,形成正风肃纪、规范司法长效机制。坚持思想教育、制度约束、及时查处相结合,深化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滥用检察权、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司法不公问题。在纪律作风建设上,要教育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要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健全党内监督体系,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进一步从严加强系统内巡视,把盟市分院检察长向自治区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抓实,严肃查处庸懒散拖、失职失责干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作者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责任编辑 赵文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