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廉政新规杜绝节日腐败

16.02.2015  17:18

  “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春节前夕,自治区民委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对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提出要求。(2月14日《北方新报》)

  春节快到了,各级党组织给党员干部敲警钟、划红线,既是一剂预防针,更是一剂强心针。每名党员干部必须在节日期间提高警惕,筑牢思想防线,时刻铭记肩负的责任,才能做到春节到,党员干部不倒。

  我国的节日,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每逢佳节倍思亲,亲朋好友通过过节庆祝一番,实乃人之常情。然而,有少数人特别是一些手握权力的党员干部,他们盼望过节,不是为了图喜庆,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希望通过过节收受贡品,既显示身份和地位,又展现权力和威风。

  坊间对党员干部腐败尤其是节日腐败有很多说法:工程上马,干部下马;节日到,干部倒……海南省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叶斌就是典型。法院查明叶斌先后15次收受他人所送钱物,其中有13次发生在元旦、春节、教师节等节日期间。

  苍蝇不叮无缝蛋,打铁还需自身硬。党员干部只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才能杜绝节日腐败侵蚀。(毛开云)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