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蒙签署旅游合作协议

26.02.2016  19:17

      2月25日,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京会见蒙古国环境、绿色发展与旅游部长巴特策尔格一行,就两国旅游交流合作的相关议题交换了意见,并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局与蒙古国环境、绿色发展与旅游部旅游合作协议》。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李世宏、蒙古国驻华大使苏赫巴特尔、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局长魏国楠、副巡视员郑家宁、二连浩特市副市长萨仁其木格陪同会见。

      李金早对巴特策尔格一行访华表示欢迎。他说,中蒙互为近邻,两国人民友谊源远流长、感情深厚,特别是两国领导人宣布将两国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来,两国各领域合作不断深化。中蒙旅游,特别是边境旅游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中方愿进一步扩大与蒙古国旅游领域的交流合作,促进两国旅游业更好发展,进一步提升两国人员往来规模。

      巴特策尔格对国家旅游局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介绍了蒙古国旅游业发展情况。他说,中国旅游业发展迅速,在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管理、科技应用等方面成就显著,蒙古国希望进一步加强同中国的旅游交流合作,借鉴中国旅游业发展的先进经验,欢迎更多中国游客访蒙,以促进蒙古国旅游业发展。

      双方还就举办首届中俄蒙旅游部长会议、共同推动“茶叶之路”跨境旅游合作、首届世界旅游发展大会以及多边框架下合作等事宜深入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广泛共识。

      自治区旅游局为《中蒙旅游合作协议》的签署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2015年6月,将《中蒙旅游合作协议》代拟稿上报国家旅游局,并向国家旅游局进行了专题汇报;2015年7月,魏国楠局长赴蒙参加国际会议期间,专门到蒙古国旅游部就具体内容进行了沟通。

      2月24日,自治区旅游局与蒙古国环保、绿色发展与旅游部进行了工作会谈,一致肯定双方合作的成果,认为双方旅游资源各有优势,合作潜力巨大,并就建设“茶叶之路”国际品牌、口岸地区边境旅游、提高通关速度、自驾车旅游、旅游厕所、教育培训、第三次中俄蒙三国五地旅游联席会议等工作进行了会谈,并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