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蒙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11.06.2015  16:32

根据2014年8月签署的《中国海关总署与蒙古国口岸委员会关于成立中蒙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的协议》有关要求,中蒙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6月4日-5日在中国呼和浩特市举办。中方代表团团长为委员会中方主任、中国海关总署党组成员、国家口岸办主任黄胜强,蒙方代表团团长为委员会蒙方主任、蒙古国海关总局局长巴·岑格乐。

        中方代表团团长黄胜强在发言中指出,去年8月在两国元首的共同见证下,签署了《关于成立中蒙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协议》,两国边境口岸合作机制正式建立。今后在这个领域发展和扩大合作的路径更加清晰,目标更加明确。当前中蒙口岸合作面临历史性机遇,两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确立和经贸合作的持续扩大,包括中蒙间区域合作的加深,为中蒙口岸合作开辟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中蒙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承载的使命和任务光荣而艰巨。中方愿与蒙方一起紧紧围绕两国元首发表的《中蒙联合宣言》有关“加强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措施提高通关能力”要求,坚持平等互利共赢、总结经验、直面问题,务实推动双方边境口岸合作上水平。

        蒙方代表团团长巴·岑格乐指出,蒙古国尚未彻底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障碍,这使得蒙方在口岸建设发展上难以投入太多资金。他呼吁中蒙双方共同应对遇到的各种困难,平等发展双边口岸,共同分享发展成果,为两国友好未来作出应有的贡献。蒙方愿意推动中国“一带一路”和蒙古国“草原之路”发展战略的全面对接。

        双方代表团就中蒙双方委员会组成情况、《中蒙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协定》的执行情况相互进行了通报,并就列入《中蒙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协定》中的部分口岸升格、扩大开放,共同采取措施、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完善中蒙边境口岸主管部门间的合作交流,建立中蒙边境口岸查验机构间定期会晤合作机制,加强跨境运输工具监管合作,交流“电子单一窗口”服务经验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积极磋商,对中蒙口岸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换了意见,达成一致。

          同时,中蒙双方就2016年中蒙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初步议程进行了确认,并共同签署了《中蒙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